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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种交通违章叫“逼迫”[附图](2) [原创 2008-04-13 22:30:10]  删除...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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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内环线以内有一处房子,虽说不是天天去,但一星期至少也要跑个一二次。自从我发觉车子上那张不起眼的“绿色环保标志”被盗后,我便急着去交警部门补办。没这《标志》,我的车子在7002000内不能进内环线(市区),否则被交警逮到一次就是罚款200元。

 

我先去政肃路上的“驾驶员培训学校”(之前我的《标志》就是在这里申领的),政肃路上的交警让我去源泉路上的汽车安全指数检测站。检测站的工作人员要我先去太阳山路上的《上海交通安全报》,在那里刊登《标志》遗失声明。付了150元,换来一张发票。拿着这张发票,我再次折回到源泉路上的检测站。检测站的工作人员还是要我跑腿,自己把申请材料递交到双阳路上的区交警大队。

 

区交警大队没有为此专门设立的窗口。经打听,此事归宣传科管。推开宣传科办公室之门,有位小民警接待我,说:“你把材料放在这里吧!到时我们会电话通知你的。”

 

没有交接手续,也不履行备案登记,我心里疙瘩。

 

过了一星期,再去区交警队宣传科,还是小民警一个人在办公室。回答说:“你去源泉路问问,我们这里已手续办好,材料送过去了。”

 

再过一星期,我去源泉路询问。检测站工作人员态度很热情,电脑查了一番,回答说:“哪里的话!我们这里没收到你的材料,收到了还会不打电话通知你?”

 

两头都说自己没误。那么我要求冒领《标志》的那份材料会长脚跑到哪里去了呢?为担心联系不到我,我特地留下两个手机号码。现在看来,恐怕不是手机号码留多留少问题了。如果幸运不好,留十个电话号码也没用。

 

如今,一个月将过去,我还是没接到任何部门来电,让我去领取《标志》。没这《标志》,我的车子还是要照常开的。不得已,每次回家,我就象做坏事一般,鬼鬼祟祟、见不得人(交警也是人呵)。

 

在规定的时辰里,没环保《标志》的车子不能进内环线。这是上海交警部门制定的、报经市政府批准的交通法规。这法规看上去虽然带点“土”,属地方保护的土政策,但不管如何土,还是属于这个城市的公共法规。既然是公共法规,每一个驾驶员都必须自觉遵守,并且努力视这种法规为神圣的生命线。

 

神圣即庄严。既然庄严,作为一个考试合格的驾驶员,我为何又要屡屡违背庄严?并且视这种生命线的法规为儿戏呢?这是我的故意还是恶意行为?千夫所指,百警要罚。知错不改,罚我一百次不过份。

 

如果我不违章,那么在白天这个时辰,我永远回不了家。想要回家,只有违章。逮住是交警的凶,避罚、练就一双千里眼,百米之外就能反路口那个标兵交警的火眼金睛,这确实是我的本事呵!这本事不是天生具来的,而是由“逼迫”衍生的。逼迫,是这个驾驶员交通违章的无奈选择。

 

长路漫漫,何时能结束这种交通违章的行为,黑星人我却不得而知。

2008-4-13

  

 

看!马路上到处是交警形象宣传的大幅广告牌,多巨大呵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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